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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大阪市

あしあと

    市税的缴纳

    • [公開日:2025年12月17日]
    • [更新日:2025年12月17日]
    • ID:43337

    市税的滞纳

    在缴纳期限内未缴纳市税,称之为“滞纳”。若出现滞纳市税的情况,首先将通过催缴函催促缴纳,此外还将通过催告书和电话等方式请求缴纳。

    若滞纳市税,为确保与在缴纳期限内缴纳完税者之间的公平性,另外为确保重要财源,将不得已对滞纳者实施财产扣押(包括不动产、动产、电话加入权、工资、银行存款等),并进一步采取通过公开拍卖这些财产等滞纳处分措施。

    纳税咨询

    市税须在规定的期限(缴纳期限)前自主缴纳。若因各种原因实在无法在缴纳期限内完成缴纳,可前往纳税课窗口(东大阪市政府(总厅)3楼37号窗口),或通过电话进行纳税咨询。

    咨询受理时间为:除周六、周日、节假日及年末年初(12月29日至1月3日)外的平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,以及每月第4个周六上午9点至中午12点。

    お問い合わせ

    咨询处
    东大阪市役所 税务部 纳税课
    电话:06(4309)3148 传真:06(4309)3808